3月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践行教育公平,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无锡市政府提出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的意见。
2008年我市启动实施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今年,全市将继续改造提升60所以上相对薄弱学校,并确保半数以上办学条件不达标学校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及标准。对办学条件短期内无法通过改造而达标的学校,将结合城市化进程,加快布局调整步伐,通过撤并、迁建等办法进行调整,确保2012年前全部达标。今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装备条件也将全部达到省定Ⅱ类标准,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实现区域全覆盖。
过度“择校”问题是造成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加重家长经济负担、制约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的重要因素。从今年起,少数“择校”热门学校的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该校新生总数的25%,并逐年递减;其他学校“择校”比例也要在2009年基础上逐年递减。
各地将按照核定编制数配齐配强每一所学校的专任教师,逐步做到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及骨干教师比例大致相当。对于骨干教师配置严重不足的学校,要通过交流、培养、引进等方式和途径着力加强,凡新增骨干教师,应优先安排到这类学校任教。同时各学校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分设重点校、重点班,不得违规组织选拔性考试。严格执行绩效工资财务管理纪律规定,强化校长、教师绩效考核,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严重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实行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小吴)